(2012年1月19日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章丘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刘天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建设和民生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十一五”规划和2011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本届政府的工作,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2012年的工作安排,符合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符合章丘实际,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转型发展、攻坚突破的重要机遇期,更是争先进位、再创辉煌的关键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全面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人才强市、科技强市、文化强市战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为加快建设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而努力奋斗!
关于章丘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章丘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章丘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章丘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与2012年预算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章丘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章丘市2012年预算草案,同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章丘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章丘市2012年市级预算。
关于章丘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认为符合市十二次党代会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意愿,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依法有效行使职权,着力完善工作方式,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创新人大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开启新征程,创造新辉煌,为全面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章丘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刘玉庆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 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 为加快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关于章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章丘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韩秉林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 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为加快推进富裕章丘、和谐章丘、幸福章丘建设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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