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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7-04-25   查看次数:
 

中共章丘市委办公室
章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

章办发[2003]10号
(2003年4月21日)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加快招商引资的规定》,切实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现就加强市经济发展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及进驻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强化集中行政审批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和项目实行“一门办证”、全过程服务,确保企业和项目在中心内办完所有开工手续;规范收费行为,建立部门与企业“隔离带”,严禁部门进企业收费;督促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免的收费项目和其他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受理、调查企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并予以答复。为顺利实施上述职能,确定首批进驻中心的部门为市计划局、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督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房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今后,可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对进驻部门进行增减。
    二、“一门办证”服务办理程序 
    (一) 实行第一接待人制度
    1、 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内设值班主任专席,每日必须有一名副主任值班。
    2、 值班主任为第一接待人。凡进厅办事者由值班主任直接接待、登记。
    3、 值班主任受理后,填写办理事项登记表;立即向相关部门送达办理事项通知书。
    (二) 具体办理
    1、相关部门接到通知书后1小时内填写并交回受理回执;
    2、根据相关部门的受理回执,给办事者书面承诺书。
    3、相关部门在承诺到期的前一天上午将办理结果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4、承诺到期的最后一天上午,相关部门派分管领导获得力工作人员会同服务中心与企业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并作出说明。
    三、企业收费“隔离带”的办理程序
    1、各部门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对企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细到企业,填写收费明细表,送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收到各部门收费明细表后,召集财政、物价等部门审核,并与企业核对无误后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3、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各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的收费项目及数额,送各部门填写“企业缴费明白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后加盖中心印章,送达企业。
    4、企业依据“缴费明白卡”,及时到指定银行交纳。对不按时交纳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办理结果的监督
    1、对“一门办证”服务的各部门回执承诺及办理结束后的情况分两次在新闻媒体公布。
    2、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实行网上办公,提高综合办事效率;服务中心与市委书记、市长办公室实行微机联网,随时了解办理情况;通过中心电子屏幕向社会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
    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责任
    1、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2、对部门承诺后未能办理的事项,主动上门向企业说明,并重新承诺。
    3、受理投诉案件,填写办理结果表,办理情况由投诉人填写意见“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4、中心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晚9点前不得关门)。
    5、年终有各部门、企业对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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